四川成都追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(四川成都追债有哪些法律条文支持)

四川成都追债的法律依据

在四川成都,追债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条文: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六十八条,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金钱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按照约定支付利息;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其他债务,或者履行后不能实现债权人的目的,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。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******百四十五条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,包括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债务人的财产等,以保证债权的实现。
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二条,有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:(一)故意违反财产性债务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、裁定,情节严重的;(二)其他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罪行。
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四条,债务人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将其拘传;债务人被拘传后,仍然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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